所以你家失火因為是你自己的疏失,消防慢慢來沒關係?你沒照顧好身體生病掛急診
,醫生可以跟你說值班沒睡飽白天再來門診?還是超速搶黃燈車禍活該可以不用救,?犯
人也不用保外就醫了,誰叫他要犯罪被關,病死一個少一個?什麼邏輯思維?
個人有沒有疏失是一回事,公務員有沒有瀆職是另一回事,你的責任就是你的責任不
管發生事故者是如何白目,都不會是你可以理所當然瀆職的理由。
這起山難搜救,最扯的是沒去搜索卻回報 搜過了,這麼誇張嚴重的失職! 沒救人的
熱情就不要從事救人的職業!這件事根本就是應該讓失職的人員分擔國賠的費用,憑什麼
全民承擔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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